廢電子電機產品(WEEE)指令草案
電子電機產品是西方市場是一項快速興起的產業,然而由於技術的創新和市場的擴張,加速了產 |
品汰換的時間。在新的產品快速的汰換原有的產品的情況下,造成大量的廢電子電機產品(Waste |
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,WEEE)流入廢棄物處理市場,由於目前多數的WEEE都未經前處理即 |
行焚燒(incineration)或掩埋(landfilling),對環境造成重大之危害。據歐盟之估計,在1998年有6百萬噸 |
的WEEE產出(約佔都市廢棄物之4%)。而其生產量每年以3~5%的速率成長,12年後WEEE的產生量將 |
會加倍,目前WEEE的成長量約為都市廢棄物量的3倍以上。 |
多數之WEEE含有危害性物質,如果不做前處理即行掩埋或焚燒(歐盟目前有90%的WEEE以此方 |
式處理),會造成嚴重的環境問題。此外,生產電子電機產品的生態負荷(ecological baggage)遠超出生 |
產其他產品,因此,就原物料節約和能源節約的觀點而言,加強WEEE的回收與再生是一項重要的保 |
育資源措施。 |
處理WEEE可能造成的環境問題,歐盟已有許多會員國已著手進行相關之立法解決。荷蘭、丹 |
麥、瑞典、澳洲、比利時和義大利已完成WEEE處理之立法,芬蘭和德國預計很快會開始進行相關立 |
法工作。歐盟為了避免各會員國對處理WEEE的相關規定不一而造成貿易上之障礙,於是著手進行整 |
合工作,於2000年6月完成處理WEEE的建議指令並寄送至各會員國,該指令全文為:Proposal for |
a directive of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n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。 |
根據該法第6條規定,歐盟會員國須確保生產者建立廢電子電機產品的處理系統,各處理廠在實際操 |
作時必須先獲得許可。且在核發許可時必須檢視處理廠符合下列規範: |
1.處理廢棄物之種類與數量
2.所須符合之一般技術需求 3.安全措施廢電子電機產品之貯存與處理 |
另外對於回收之規定,該法第7條規定,歐盟電機產品之生產者可以達到下列設定: |
1.對大型家電產品,其組件、物質和原料之再使用和再生率需至少達到產品重量之90%。
2.對小型家電、消費性、電子/電動設備及玩具等類產品,除了含陰極線管之設備外,其組件、物質 和原料之再使用和再生須至少達到產品重量的70%。 3.對於氣體放電燈具,其組件、物質和原料之再使用和再生率須至少達到產品重量的90%。 4.對於有陰極射線管(CRT)之設備,其組件、物質和原料之再使用和再生率須至少達到CRT重量的 70%。 |
主要內容WEEE指令共有17個法條(Articles)和5個附錄(Annex)。各個法條的重點如下所述: |
表 2 WEEE指令法條重點表 2 WEEE指令法條重點
法條 |
重點 |
1.目標 | 以再使用,再生和其他形式之回收方式來減少WEEE產生量。 |
2.定義 | 對指令中重之名詞如電子電機產品、預防、再使用、再生、回收、丟棄、處理、生產者、危險物質作成定義。 |
3.範圍 | 指令管制的電子電機產品,先在附錄IA列出管制大項,再在附錄IB列出大項中之細目。 |
4.預防 | 明定除非無替代方案,否則禁止使用重金屬(鉛、汞、鎘和六價鉻)和含溴物質PBDE(Polybrominated diphenyl ethers)。 |
5.分開收集 | 將WEEE和其他廢棄物分開收集,以確保再生廠有足夠之進料。 |
6.處理 | 明定處理體系之規範。 |
7.回收 | 明定生產者必須對WEEE建立系統,提供WEEE之回收與再生管道而達成指令設立的目標。 |
8.財務(家用) | 確保生產者支出對於處理WEEE所須之一切費用,包括指令生效前之WEEE處理費用。 |
9.財務(適用) | 確保處理費用包含於生產者與消費者之約定協議中。 |
10.消費資訊 | 相關資訊如回收體系、符號以及消費者扮演之角色。 |
11.處理資訊 | 生產者提供處理系統所須之相關WEEE資訊。 |
12.必要資訊 | 會員國必須提供每年流通在市場上之EEE數量與種類。 |
13.報告 | 會員國每3年須向歐盟報告處理情況。 |
14.立法 | 會員國必須再指令生效18個月內完成立法。 |
15.程序 | 敘述歐盟此次WEEE指令之推行程序 |
16.生效日 | 明定WEEE在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y發表後20日生效。 |
17.頒布對象 | 各國會員。 |